支书发包集体林场 二千村民懵然不知
支书发包集体林场 二千村民懵然不知来源: 南方农村报(www.nfncb.cn) 作者: □本报记者 揭育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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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大里村民要求解除合同
“不算林场里的木材,光是承包2200亩空山给人开发种树15年,也不止12万元。”阳山县阳城镇大里村委会原妇女主任欧水姐日前生气地告诉记者。
据调查,为牟取私利,阳城镇大里村支部书记邵棠竟瞒着村民将村集体林场承包给佛山市南海区南庄镇木村三个经商老板。日前,大里村民联合签名抗议,要求阳山县法律援助机构依法解除这一无效合同,并将原有山林权归属村民集体所有。
8月6日,记者在大里村林场现场看到,连片2200多亩的山林已被南海三个经商老板承包,地界划得很清楚。部分粗壮的松树、杉木正被数十名工人砍伐收集。一位来自广西桂林的员工说,在这里看管山林已有两年多了,平时除了打理片区乔木外,还要负责监管山林中的名贵杉木。
记者从村民提供的承包合同看到:现有大里村林场山地山林承包,甲方为阳山县阳城镇大里村委会,乙方(接包方)为南海三个老板的姓名以及身份证号码;承包合同年限为15年,自2004年12月30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止;面积约2200亩,承包林场地界为东至南坑大冲,西至鸡关仍山顶,南至中央洞大石下冲直上莫六公山顶,北至枫范冲由坑直上山顶;林场承包总金额为12万元,签定合同后支付6万元,余下6万元于2009年12月30日前交清。
合同规定: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乙方拥有本山地山林的经营使用权,乙方可以在本非生态林内多次种植经济林木,可以转让该山林的经营权,一切经营或转让收益归乙方所有。
合同甲方代表签名为:邵棠、黄就、陈灶福、陈扬福,并加盖“阳山县阳城镇大里村委会”公章;乙方代表为:冼启本、冼钊源、汤沛健。合同签约时间:2004年11月15日。
8月6日晚,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村支部书记邵棠。邵棠告诉记者,因为村委会很穷,所以他想通过发包林场来获取费用,修建村公路。“合约是通过朋友关系自己直接签定的,后来在代表签名上加多黄就、陈灶福和陈扬福等三个村委会成员的名字。”邵棠说。
“在向外承包林场的经营问题上,村干部一直瞒着大里村2000多名村民,就是我们这些老干部也不知道。”林场创办起始人之一、原大里村委会妇女主任欧水姐无奈地说,承包时间长,价格便宜,多数村民都不同意。“其实,通过公开招标或者给村里某些有经济实力的农民进行内部承包,多好啊。”对此,老一届林场场长莫本、冯益、成志等纷纷表示同意。
8月7日,记者从阳山县林业局提供的山林权登记档案了解到,大里村林场确是属于村委会集体所有。
负责分管林业纠纷调解工作的阳山县林业局练翠红副局长告诉记者,大里村某些村干部私下承包林场给个人经营的做法,是民事纠纷,村民可以内部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可以向阳山县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来解除相关合约。 产权,物权,不彻底搞清楚这些问题,继续用"集体所有""国有"这类模糊不清的用词,中国的社会矛盾只会越来越严重 此类事件数不胜数.... 我知道的某村,村干部私卖山林,结果村民们几乎全部出动,人手一把砍柴刀,半夜包围了该村干部的家,逼其马上把现金拿出来,否则就剁掉他签字的右手,该村干部只好就范,呵呵 该村支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第三款“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 ”和第十九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全体村民可以集体起诉村支书。 em61 在中国,遍地都是这种事,没人管的! 这种事闹大了就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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