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9日的北京
[align=left][size=4]国务院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全文如下: [/size][/align][align=left][size=4] 国 务 院 公 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size][/align]
[[i] 本帖最后由 南方流星 于 2008-5-19 10:23 编辑 [/i]] 默哀ing 深切哀悼四川汶川地震中的遇难者。
为逝者默哀。
[[i] 本帖最后由 南方流星 于 2008-5-20 08:46 编辑 [/i]] :em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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