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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子 发表于 2008-5-18 20:51

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全文如下: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17popo 发表于 2008-5-18 21:00

胡扯。。。

一份子 发表于 2008-5-18 21:05

胡扯,你没看新闻吗:em33:

猪如此累 发表于 2008-5-18 21:54

是真实的消息

希望中央政府以这次救灾为契机,真真做到以人为本。以民为重!(对基层政府就不抱期望跟进这种作风了)

湖南女婿 发表于 2008-5-18 22:05

娱乐场所要暂停营业,还要降半旗呢!

一份子 发表于 2008-5-19 12:42

沉痛哀悼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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